项目概况
腾冲市人民医院1号门诊医技楼、2号内科住院楼消防专业增加双电源切换装置等内容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腾冲市西源街道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LCZFCGNK2026-088
2.项目名称:腾冲市人民医院1号门诊医技楼、2号内科住院楼消防专业增加双电源切换装置等内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4651.94元。
5.最高限价:224328.28元。
6.采购需求:
(1)内科住院楼三至十一层避难间补充完善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电话及其配套的管线辅材等内容。
(2)内科住院楼二层消防监控室补充完善双电源配箱及其电缆等内容。
(3)内科住院楼负二层消防水泵房补充风机配电箱及其管线辅材等内容。
(4)门诊医技楼五层健康管理中心CT、DR室补充完善气体灭火设施及配套的通风系统等内容。
7.项目实施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额发票及预付款保函(如需)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作为预付款。
(2)主要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作为到货款。
(3)安装调试完成、系统联调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作为安装调试款。
(4)消防第三方检测合格、消防验收/备案通过、竣工资料移交、培训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7%。
(5)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 14日内无息退还。
(6)中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与合同一致。付款以招标人财务流程及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为准,财政拨付延迟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7)总价包干。除招标人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外,合同总价不因市场、工程量、现场条件等因素调整。设计变更部分按合同约定计价。
(8)中标人未按合同履约、资料不齐、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暂缓付款,直至整改合格
9.工期:2个月。
10.整体工程质保:≥2年,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起算。
11.质保与售后:
(1)工程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消防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起计算。气体灭火系统、双电源柜、广播电话设备等按厂家承诺,但不得低于2年,厂家承诺更长的,按厂家承诺执行。
(2)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或施工原因造成的故障,中标人免费维修、更换。药剂泄漏、误喷等中标人免费补充或修复。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3)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提供优惠维保方案及备品备件供应,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
(4)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13.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消防、电气相关规范及院方要求执行。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款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比例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单位需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壹级(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磋商单位拟派往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为本单位在职上岗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入职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及入职以来的全部社保缴纳记录证明);项目经理与响应文件承诺一致,施工合同内明确后不得更换。
3.3施工人员具备电工、焊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应与实际人员相符。
3.4涉及原消防主机接入的,须提供原厂授权或兼容性承诺;涉及气体灭火的,须提供厂家授权或服务承诺。
4.其他资格要求:
4.1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前磋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磋商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单位。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评审小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腾冲市西源街道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3.方式: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可提供邮寄,邮寄费1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售价: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腾冲市西源街道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腾冲市西源街道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3000.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次磋商保证金为(1500.00元)。
2.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
收款人: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行
账 号:53050172713600000593
电 话:13368751863
4.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腾冲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tcsrmyy.cn/)进行公示。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5.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腾冲市人民医院
地 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明和小区139号
联 系 人:0875-513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腾冲市西源街道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联系方式:18288596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 话:18288596283
2026年10月23日